包装工业现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"朝阳产业"之一.伴随其经济地位的提升,经济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包装设计的立法及其研究工作.美国,英国,法国,瑞士,加拿大,日本等都依国际包装法规与标准制定了本国的包装法,在大学的包装专业开设"包装法规"课程,在媒体上热烈研讨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,促进包装产业的健康发展.
但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的包装法律研究明显滞后.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包装法,对包装设计的研究仅停留在技术层面,很少涉及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.
市场经济即是法制经济.入世之后,我国包装产业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,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.与国际法规与标准接轨,研究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,将促使我国包装产业稳步,良性地融入国际市场.
包装设计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商标权,专利权,版权,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及消费权益保护,环境保护,产品质量标准等法律问题.具体来说,这些法律问题包括:
1,包装设计与商标权.这是包装设计中涉及法律问题最丰富的内容.如国际条约及域外法律,风俗习惯,商品装潢,地理标志,驰名商标禁用条款.新商标法针对Trips(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》)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,如增加立体商标,颜色组合商标等,都值得包装设计者认真思考与关注.
2,包装设计与外观设计保护.《巴黎公约》作为一项最低要求,规定各成员国都必须对工业品外观设计加以保护.但各国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方式不尽相同,我国则在专利法中对外观设计予以保护.但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有条件的,Trips在保护这种权利的同时亦对之进行了条件限制.包装设计必须涉及这些法律内容.
3,包装设计与版权.包装设计若涉及到美术作品,则可能进入版权保护领域,或出现商标,专利,版权重叠保护的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.
4,包装设计与反不正当竞争.商品包装与待售的商品本体一起作为用于市场交换的产物而存在,利用包装参与市场竞争,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常用手段.但包装设计中使用虚假的文字说明,伪造或冒用优质产品的认证标志,生产许可证标志等,都将涉及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内容.
5,包装设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.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包装设计最本质的伦理内涵.但加大包装内部的虚无容积,减少商品数量,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包装设计等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.加强包装设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是法治社会的理性需求.
6,包装设计与国际标准.我国商品包装的国际标准化离ISO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,阻滞了商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.特别是在执行质量标准ISO9000,环保标准ISO14000,安全标准ISO16000等方面更为明显.但我国已正式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包装技术委员会(ISO/TC122)的成员国,为我国执行国际包装标准创造了条件.
7,包装设计与环境保护.发展绿色包装,保护环境,促进社会持续发展,是当今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,而"绿色包装"首先应从包装设计入手,如包装材质的选择,包装废弃物的处理,包装的适度等,都应当做到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.
8,包装立法问题.在市场经济社会,市场主体的一切行为必须有相应的行为准则即法律规范予以约束.经济发达国家包装立法对包装产业发展的贡献也证明了这一点.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,我们有必要制定一部行业性的包装法,填补我国包装法的缺位.其立法实践可借鉴国际惯例,发达国家包装立法的先进经验与技术,对我国包装行业中所有的法律问题予以综合考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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