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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用了4年 发现进网许可证标志设计是伪造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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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类型:行业新闻
文章加入时间:2007年7月18日15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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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用了4年 发现进网许可证标志设计是伪造的
邓雪 王立准
消费者将商家告上法庭索赔;商家辩称,手机是真的,不愿赔偿
手机用了近4年,才发现进网许可证标志是伪造的,南岸区消费者雷世裕认定,该手机为假冒伪劣产品,将渝蓉锦阳数码通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锦阳公司”)告到了渝中区法院。昨日,在庭上,锦阳公司则认为标志是假的,手机却是真的,标志属于来历不明,根本不存在赔偿。
手机进网证是假的
雷世裕告诉记者,手机是2003年8月在锦阳公司买的。今年3月,在雷参加市消委在举办的消费博览会上,委托中国泰尔实验室(目前国内最权威的手机检测机构之一)对自己购买的三星X199手机进网许可证标志真伪性进行技术鉴定。鉴定结论为:此枚进网许可标志为伪造标志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,凡粘贴、假冒进网许可标志的电信设备,均视为假冒产品。
锦阳公司向社会公开承诺“买到伪劣手机奖您一万元”。雷因此多次向锦阳公司索赔,均未成功。5月底,雷将其告到了法院,双倍索赔购机费,共5300元,并要求对方兑现万元奖励的承诺,承担鉴定费265.6元和诉讼费。
商家称手机是真的
昨日上午,法官司组织调解。锦阳公司负责人拿着一万元现金,走进渝中区法院称,手机里面的进网许可标志可以撕下后进行更换,而鉴定部门只能鉴定,这个标志是否和出厂的原标一致,而不能鉴定此标志是否被更换。由于公司不想再纠缠此事,无论真假,都愿意当庭赔付一万元钱给雷世裕,不应诉。原告拒绝了调解。
庭审时,锦阳公司辩称,在信息产业部的网站上能查到该手机的所有信息,是真手机,并认为真手机出厂时不可能贴上假标志,不符合逻辑,并拒绝赔偿。
庭审结束后,雷表示愿意调解,但锦阳公司却转变了态度,拒绝调解,不愿赔一分钱。法院将择日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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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处:动态网站制作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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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:SAYY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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